早上坐在茶档边喝冰咖啡,边翻着本地新闻,看到宪法理事会那边刚开完会。九位成员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乡分区行政管理法,说这套新法规完全符合国家宪法。会是由理事会主席希索帕主持的,时间就在九月十号的早上。
说起这次修法,其实也就两条款的事。其中一条修改了老法里关于乡分区管理的四处关键条款,涉及第三十三、三十四、三十五和第三十八条。另一条则规定,从第六届乡分区理事会选举开始,就要正式套用这套新规矩了。
就在开会的前一天,副首相兼内政部长苏速卡还专门跑去跟宪法理事会碰了头,当面解释这次修法的来龙去脉。当地媒体说,内政部官员在会上盘了半天,主要就是讲讲为什么要改、改了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,特别是怎么让基层治理更顺畅。
按照官方的说法,这次改动主要是为了理顺乡分区领导层的人选安排,包括乡长、第一副乡长和第二副乡长的产生方式,让这些职位能真正跟选民投出来的票数挂钩。街坊邻居们平时去办个证明、盖个章,最看重的还是办事效率。当地政府希望通过这套新机制,把基层行政管得更透明、更到位一些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