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兴安省警方日前通报,11名中国籍人员虽然护照和签证均在有效期内,但因居留期间实际活动与申报的签证目的不符,且未依法办理临时住宿登记,最终被全数处罚并驱逐出境。相关违法行为合并罚款达2.65亿越南盾(约合人民币7万余元或1万美元)。10月9日,越南警方已将这11人押送至友谊国际口岸,移交给中方有关部门。

在越南的外国人管理中,两道红线查得最严:一是实际从事的活动是否与签证申报目的相符,二是是否依法报备暂住。不少人出入境时拿到了合法签证,但可能持旅游签从事商务考察等其他事务,或者入住出租屋后忽视了房东协助申报暂住的流程,一旦遭遇地方公安巡查,很容易被认定为违规。

这次兴安省的处理再次体现了当地对外籍人员居留合规的审查力度。合法入境只是基本门槛,在越期间务必做到活动与签证类型一致、住下就及时申报暂住,否则即便签证还在有效期内,依然可能招致巨额罚款和遣返回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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